尼薩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文選

Gregory of Nyssa works
用語:

02 共同本性與名稱的單複數問題

02 共同本性與名稱的單複數問題

尼撒的貴格利:《論「非三位神」》 那麼,我們首先要說,將那些本性上不分離[3]的人,以其共同本性的名稱用複數來稱呼,並說他們是「許多人」,這是一種習慣性的語言濫用,說他們是「許多人性」也差不多。我們可以從以下例子看出這一點的真實性。當我們稱呼某人時,我們不會用他本性的名稱來稱呼他,以免因名稱的共通性而產生混淆,就像如果每個聽到的人都認為自己是被稱呼的人一樣,因為稱呼不是用專有稱謂,而是用他們本性的共同名稱:但我們通過使用屬於他自己的名稱,將他從人群中區分出來;——我指的是,那個表示特定主體的名稱。因此,有許多人分享了這個本性——例如,許多門徒、使徒或殉道者——但他們所有人中的「人」是「一」;因為,如前所述,「人」這個詞不屬於個體的本性本身,而是屬於共同的本性。因為路加是個人,或司提反是個人;但如果任何人是個人,他因此就是路加或司提反,這並不成立:但位格的觀念允許通過在每個個體中分別考慮的獨特屬性來進行區分,當它們結合時,通過數字呈現給我們;然而他們的本性是「一」,自身合一,是一個絕對不可分割的單位,不能通過增加而增多,也不能通過減少而減少,而是在其本質上是並持續保持「一」,即使它以複數形式出現也無法分離,是連續的、完整的,並且不與參與其中的個體分離。正如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以單數稱呼「一個民族」、「一群暴民」、「一支軍隊」或「一個集會」,而這些每一個都被理解為複數,所以根據更精確的表達,「人」將被稱為「一」,即使那些以同一本性呈現給我們的人構成複數。因此,糾正我們錯誤的習慣,不再將本性的名稱擴展到複數,會比我們受制於習慣而將[4]上述情況中的錯誤轉移到我們關於神的陳述中要好得多。但由於糾正習慣是不切實際的(因為你如何能說服任何人不要將那些以同一本性呈現的人稱為「許多人」呢?——事實上,在任何情況下,習慣都是難以改變的),我們在較低本性的情況下不違背普遍習慣,並沒有錯得太遠,因為名稱的錯誤使用不會造成傷害:但在關於神聖本性的陳述中,術語的各種使用[5]就不再那麼沒有危險了:因為在這些主題中,微不足道的事物不再是小事。因此,我們必須承認一位神,根據聖經的見證,「以色列啊,你要聽!主你的神是獨一的主」,即使神性的名稱貫穿聖三位一體。我這樣說,是根據我們在人性情況下所給出的解釋,其中我們已經知道,以複數標記來擴展本性的名稱是不恰當的。然而,我們必須更仔細地審視「神性」這個名稱,以便通過這個詞所包含的意義,為我們澄清眼前的問題提供一些幫助。

腳註

[3] 根據西法努斯(Sifanus)的讀法,為τοὺς μὴ διηρημένούς。巴黎1615年版讀作τοὺς διηρημένους,奧勒未予修正。 [4] 根據奧勒的讀法,為μεταβιβάζειν,而非巴黎版的μὴ μεταβιβάζειν。 [5] 西法努斯似乎讀作ἡ ἀδιάφορος χρῆσις,他翻譯為「名稱的混雜和無差別使用」(promiscuus et indifferens nominum usus)。